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

作者: 时间:2019-11-18 点击数:

按照《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

1、承担课程建设、课程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专任教师取消坐班制度,党政管理人员正常坐班。

2、专任教师在取消坐班制后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包括: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和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周一升国旗仪式、学校及院部的全体教职工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学校要求参加的活动等。各项集体活动均须到办公室签到,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3.专任教师要依据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因病、因事、因公出差等应严格履行请假、调课手续。离开三门峡市区必须报告院部院长(主任)批准,返回后及时销假。

4、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提前下课、缺课。教师两节课连上,若课间不休息,不允许提前下课。

5、党政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进行签到,早上8:00-8:30,下午2:20-2:50(夏季2:50-3:10),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或外出必须请假,上班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

6、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因事不能按时到岗者,应提前向学院领导请假,并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接旷工处理;教职工所请病、婚、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必须返回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7.实行定时查岗制度,离岗(离峡)必须请假,在查岗过程中发现没有请假且离岗者,记早退一次,二次早退按旷工一次处理。检查专任教师到岗及教学开展情况以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的时间安排为准。

8、教职工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淘宝、玩游戏、干私活等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如违反,一经查实,按照校纪委纪律要求进行处置。

9、办公室负责建立教职工考勤档案并做好记录,考勤员负责对考勤结果每月进行汇总,并报院人事处。

10、教职工考勤结果与全勤奖、平时考核奖的评定、发放和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11、规定中与学校规定有冲突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12、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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